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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产品追溯舆情报告(8.1-8.14)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作者:数字商务研究部追溯组日期:2022-08-15 16:03:54

一、发布情况统计

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4日重要产品追溯相关报道发布情况



注:按照发布日期排序

二、重要新闻摘要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实施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中药饮片信息追溯平台,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推动中药饮片高质量发展。依托上海中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建立若干中药饮片品质分级标准。(上海市人民政府,8.1)

安徽省马鞍山市力争2022年全市注册国家、省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数翻一番。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挂钩制度,所有市级以上项目申报必须提供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注册使用证明,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网追溯率,提升追溯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中国食品安全报,8.1)

建立食品追溯机制《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条例》明确全省建立统一的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链条、全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加强溯源能力建设,确保源头可溯、去向可追,建立重点追溯食品品种制度。(四川在线,8.1)

福建大力推进“合格证+追溯”双制度。对同一品种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按照统一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与合格证衔接融合、通查通识,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有力压实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福建省农业农村厅,8.2)

食品溯源系统覆盖三沙岛礁一线。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体系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了上岛食材追踪溯源问题,为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海南日报,8.2)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智溯”平台亮相第五届数字中国峰会。截至目前,“云智溯”平台已实现5600余户冷链食品经营者、3.2万类冷链食品赋码销售,累计追溯15万批次,有效控制冷链食品阳性事件发生,斩断疫情通过“物传人”的风险,确保了云南省无一例因冷链食品造成疫情传播事件,无一例阳性食品通过口岸流入导致疫情蔓延风险。(中国质量新闻网,8.2)

山西将全面推进“合格证+追溯”制度并行。2022年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范围内主体全覆盖,生产主体主动达标、监管部门督导达标。严格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山西)追溯主体数量增长40%以上,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央视新闻,8.2)

甘肃省印发了《全省药品监管领域稳经济促发展工作方案》。 强调稳步推进中药生产企业建立药品追溯系统,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责任,对药品实施赋码、扫码,逐步在药品生产流通全环节实现可追溯。(甘肃日报,8.2)

安徽省肥东县商务局坚持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截至目前,肥东县在原有1家肉菜追溯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新增2家肉菜追溯企业,扩大了追溯系统覆盖面,实现了追溯链条更完善、追溯流通体系更充实。2020年、2021年,肥东县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综合考核成绩连续2年在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及试点单位中排名第一。(新华网,8.5)

浙江省温州市家禽“一标一链”率先实现闭环监管。“一标一链”是指新脚标、接轨浙食链系统,目前已推动主城区96家农贸市场禽产品经营户全部上链,关联企业赋码50多万个,实现了禽产品相关信息从养殖场、屠宰企业到餐桌各个流转环节“一码集成”,显著提升了全市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温州日报,8.5)

甘肃省印发 “十四五”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依托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和甘肃省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进口肉禽类、水产品等重点冷链食品建立从“首站到终端”全过程冷链食品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节点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分析汇总跨部门、跨地域的全链条追溯数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8.5)

云南印发三年行动计划促消费稳增长。提出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消费环境。(人民网,8.8)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部署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工作。会议指出,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单位要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强化对肉菜追溯体系运行管理,结合新的考核办法,按要求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数据录入质量。要切实加强追溯工作的宣传引导,共同推进追溯工作开展。(杭州市萧山区政府网站,8.8)

四川省印发《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部署了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规划和升级改造、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机制等十项重点任务,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机制任务明确,加快推进“智慧菜市”建设,实现追溯信息、交易管理信息、物流信息、抽检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多元投入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四川日报,8.8)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联合制定印发了《2022年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合作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对持续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互联共享和运用,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张网”,持续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二是推进追溯工作标准化建设。编制《长三角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区域地方标准,召开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交流会,推进追溯工作区域合作。三是推动进口食品进口商追溯工作。指导帮助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满足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对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相关要求,鼓励进口食品的进口商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食品追溯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化改革及监管执法互认。(中国食品报,8.8)

北京市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营造安心消费环境。围绕食品、广告、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消费安全。比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着力预防和化解风险。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电子追溯管理,持续完善“北京冷链”追溯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展追溯品种,将全部进口冷链食品纳入追溯范围,构建进口冷链食品进京全流程管理机制。(人民日报,8.10)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五版)》等2个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利用溯源码、信息追溯平台等手段,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具体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要求执行。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商务部,8.11)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河北省气瓶充装管理办法》。要求气瓶充装、销售、检验等环节已全面实现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的充装单位,其对应的可追溯信息记录,可以替代纸质版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充装记录等,追溯信息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气瓶充装及充装前后安全检查等记录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河北日报,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