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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法相继出台,全面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商务发展与研究部作者:吕广宙日期:2020-09-03 09:40:02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引擎和“互联网+”时代大众创业新平台。同时也有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2019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让电商告别野蛮生长,进入有法可依、全面法治的时代。此后,全国各地积极跟进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地方电子商务配套法律法规体系也开始逐步建立。2020年6月1日,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参与制定的《郑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与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颁布实施。《办法》体现了郑州电子商务发展特色,提升了行业综合竞争力,为郑州中心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一、互联网泡沫之后,中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态势初现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在促进消费、稳定外贸、减轻贫困、增加就业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2019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4.81万亿元,从业人员约5,126万人,与2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设立了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了952个贫困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2020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展现出强劲的活力和韧性,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物资供应、促进复工复产、引领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六稳”“六保”提供了有力支撑。从全球范围看,我国电子商务已从“跟跑”进入“并跑”,在部分领域,如市场规模、技术应用等更处于“领跑”。

二、《电子商务法》实施,电子商务迎来有法可依、全面法治的时代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最全面针对电子商务的成文条款,重塑了对于中国电子商务乱象的处罚条件,从各方面规范电子商务运营秩序,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回应了电子商务发展中必须解决的诸多现实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法案并予以执行。这仅仅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迈出的第一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商业模式的创新,电子商务必然会出现更多新情况和新挑战,要求持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冠疫情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9号)适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叫停“电商补税”,一定程度给网络商家赢来“喘息”之机,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和国家严格征税新形势下,商家必须要积极面对越严苛的电子商务经营环境,在发展中规范经营行为、在规范中谋求创新和发展。

李克强总理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为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对于网络犯罪、假冒伪劣、欺诈、侵犯隐私等电子商务发展中已经暴露的问题,必须“坚决打击”。从长远角度看,国家将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助力行业加速发展。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电子商务执法实效、加强互联网数据的安全监管规范商业信息披露、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从源头根除假冒伪劣、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监督形成诚信交易生态等将是有效解决之道。

四、充分发挥综合优势,着力推动电子商务的促进、规范与发展

2020年7月,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凭借十余年在电子商务规划咨询、政策制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再次成为商务部《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编写参与单位。

作为编制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将结合自身职责与使命,不断深入展开研究和创新服务,着力在地方电子商务监管与促进、传统流通数字化转型、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及人才培养等领域,积极与各方开展合作,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管和服务并举、规范和发展并重”。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之后,才能严格规范市场,各种商业行为才能有效开展,中国电子商务才能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本文作者: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高级分析师 吕广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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