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2005年在韩国釜山举行的APEC高官会上倡议成立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委员会,得到APEC成员经济体的积极响应,并得到APEC部长会议的正式批准,专家委员会旨在发挥各位专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优势与专长,为研究制定APEC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实现APEC无纸贸易战略目标,提高APEC电子商务能力建设,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经过几年的前期策划和准备工作,在2010年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第四届论坛上正式发布成立。
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介绍
第一条为顺利开展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咨询机构的作用,促进APEC经济体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联盟特聘请APEC各经济体在电子商务领域有影响、有建树的专家学者组成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是APEC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专业咨询机构,由联盟秘书处组织成立,在联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使命、目标及职责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使命是:
建立为促进APEC各经济体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电子商务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建立为推动APEC各经济体之间的电子商务整体发展与无纸贸易经验分享、营造与优化亚太地区电子商务环境建设的平台。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目标是:
为亚太地区的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提供规划和战略支持;
为电子商务与无纸贸易战略实施、能力建设、流程标准化制订、专业人才培训等方面做出贡献。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积极参与联盟重大课题项目的研究、审查、论证和重大计划的制定;
研究如何改善亚太地区电子商务和无纸贸易的基础环境(IT、法律、技术、人文、政策等),帮助提升各经济体电子商务和无纸贸易应用的能力建设;
帮助各经济体出台合适的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和无纸贸易的应用;
统筹规划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为亚太地区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端人才;
共享APEC经济体的成功经验,积极促进APEC各经济体更多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主要由APEC经济体成员的政府、服务组织、企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七条专家委员各级委员每届任期三年。连任资格取决于其对实现专家委员会使命和发展目标的贡献。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为驻北京的常设机构。上级主管为联盟秘书处,业务工作受专家委员会领导,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在秘书长、副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协助专家委员会实现其使命、目标、职责及完成项目;
在联盟网站开设专家委员会中英文频道,在频道中的专家专栏发布专家介绍、专家建议、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和专家委员会动态等;
创建、维护网站和通讯录;
定期发送电子刊物,通报专家委员会的最新动态。
第四章 入会办法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面向亚太地区电子商务相关行业招募专家。
第十条入会免费,但要经由秘书处同意。入会程序为申请者提交要求的材料并获得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申请者要求:
在电子商务相关技术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在本经济体或国际电子商务领域具有影响力。
第五章 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专家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部分委员的专题会议。
第十三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会议审定重大议题时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须有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四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遵守国际、APEC和经济体成员有关法律法规,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如有违规,则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十五条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专家委员会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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